图书馆读者守则
读者守则是读者进入图书馆需要遵守的规则。
(一)本馆文献信息资料及设施为本校师生员工提供服务,本馆读者须持本人有效借阅证方可入馆,其他人员谢绝进入。
(二)读者进入图书馆,即视为自愿接受本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遵守并听从工作人员管理,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,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。如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(三)入馆读者衣着要整洁得体,举止文明,穿背心、拖鞋的读者不得入馆。
(四)图书馆为重点防火单位,入馆读者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。严禁在馆内吸烟。严禁毁坏、非正常使用、移动消防设施。
(五)保持馆内安静,在馆内请勿高声喧哗,不得在各阅览室高声交谈和讨论问题或制造其它噪音。进入馆内请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,请勿在阅览室内及附近接打手机。
(六)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严禁将食物饮料带入书库及阅览区域,禁止随地丢弃纸屑、废纸、杂物等,严禁随地吐痰。
(七)爱护图书馆的一切文献资料,禁止在文献资料上勾划、涂抹、撕页及其他一切污损、毁坏文献资料行为。
(八)爱护计算机等机器设备,运行中若发生故障或错误,应通过工作人员解决,读者不得擅自处理,严禁乱动电源、线路和各部分设备,严禁蹬踏地插等损坏馆内其它设施行为。
(九)自觉遵守书刊排架规则和阅览秩序,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座位。
(十)读者应自觉遵守以上规定,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,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监督,违规情节严重者,图书馆将报请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